王秀英也跟着点头,“就是,这太生分了,东西你们带回去吧,我们不要!”
“爱民,嫂子,我这是第一次带金凤来,而且嫂子还有了身孕,我们买点东西,无可厚非,你们要是不接,我现在就带金凤去外头饭店吃饭了!”陆建国说。
郝爱民急的直跺脚,“你……你真是气死我了!”
不得已,收了陆建国的东西。
饭桌上,郝爱民拼命叮嘱李金凤和陆建国吃肉,好像这样,就能让陆建国和李金凤吃回本似得。
一顿饭,吃的跟打架似得。
李金凤全程安静的吃着,两块红烧肉,一点猪耳尖,几片青菜,半碗红薯粗粮饭,她放下了自己的筷子,“我吃饱了,郝大哥的手艺很好,嫂子的笑容很温暖,我吃的很满意!”
“弟妹,你就吃完了?你该不是不好意思,和我们客气吧?”郝爱民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。
旁边捧着搪瓷盆吃饭的王秀英也是一脸懵状。
打从在家里开火起,他们就没见过这么小食量的。
郝爱民的朋友都是运输队的大男人,平时开车辛苦,过来聚餐,哪个不是用盆直接吃?
就是王秀英自己,因为怀孕,那也是食量大增,顿顿饭,搪瓷盆不离身。
“郝大哥,嫂子,我是真吃饱了,不信你们问建国哥。”李金凤看向陆建国。
陆建国点头的同时,又夹了一块少肥肉的五花肉,放进李金凤的碗里,“再吃一块,这块吃完,咱就不吃了!”
和李金凤吃了几顿饭,陆建国知道她食量不大。
但就是下意识的,想让她多吃些。
李金凤吃完最后一块肉,再也吃不下了。
坐在饭桌旁边看剩下三个人吃饭。
“对了,金凤妹子,我家里有很多我从前穿的衣服,有些没穿几回,就是结婚处对象之后,长圆润了不少,也穿不了呢,你要是不嫌弃,我可以将那些衣服都给你。”
王秀英的衣服,不是一般的多。
她是市里毛巾厂的正式职工,又是工会核心人物。
工资一个月也有三十五块,加上家里条件还不错,父母不用她养,赚点钱,就用来买布做衣服了。
后来认识郝爱民,做衣服的兴趣是没了,可这吃的本事,蹭蹭的长。
吃进去的,全变成了肉,再想穿那些旧衣服,就成了奢望。
让她改,她又觉得麻烦,还不如另外再做。
热心
李金凤点头同意了,“那就麻烦嫂子了!”
这个时代,物资匮乏,并不是二三十年,甚至是四十年后,人人都有新衣穿。
衣服穿一次,甚至没穿,就扔掉。
大家普遍是新三年,旧三年,缝缝补补,又三年。
穿旧了,穿破了的衣服,从来没有扔掉的。
父母穿了小孩儿穿。
小孩儿穿了弟妹穿,也没有谁觉得是别人的旧衣服,就丢面子。
而且这个年代的人,洁身自好,身体毛病少。
也不用太担心传染病啥的,更何况李金凤空间里有消毒药水,浸泡一下,什么细菌都能杀死。
李金凤空间里有不少新衣服,可到底不是这个年代的东西。
要是真穿出来,别人不但不会觉得你美,还会觉得你是个异类。
以至于后果是什么,李金凤几乎不用说。
“不麻烦,不麻烦!你能喜欢,我就很高兴了,你等我一下啊,我吃饱了,就去给你拿啊。”
李金凤笑了笑,“谢谢嫂子!”
衣服王秀英早就找出来了。
那时候王秀英是一个月做两套衣服,一年下来,二三十套。
而且她也不止做了一年的衣服,两三年的,选些最好的出来,也有五十多套。
这些衣服,要是拿到下面生产队去,估计要让人疯抢。
哪怕是扔到旧货市场,偷偷和人做夜市生意,估计也能换到好些钱。
不过王秀英不缺那钱,她自己有工资,男人又是人人羡慕的运输队货车司机,衣服送给李金凤,她还图个高兴。
吃过饭,王秀英指挥郝爱民去拿衣服。
一大包衣服,被王秀英叠的整整齐齐的。
将衣服放在客厅的沙发上,王秀英指着衣服说,“你瞧瞧喜不喜欢。”
王秀英给的衣服,不单单是夏天的,冬天的都细心准备了。
三件袄子,里头的料子,还是纯棉的。
摸着十分的厚实,而且很暖和,冬天穿着,肯定能御寒。
“我很喜欢,谢谢嫂子!”
“喜欢就好,那谢啊啥的,就甭说了!在我心底,就是自个的亲妹子,哪有亲妹子和姐姐说谢谢的?!”
王秀英这番话说的李金凤不好再说什么感谢的话了。
将衣服用旧布全包好,衣服有些多,就是陆建国扛着,也有些闷热